不法占用土地建立柴房及泊车场 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被处分
泉源: 信网责编:芃芃 2022-03-04 16:30:32
信网3月4日讯(记者 赵晓珊)据青岛市行政处分与行政欺压信息公示平台体现,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未经同意,不法占用土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分。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西海岸新区天然资源局函告,经天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序度疑似守法图斑明细表370211110212297678-2号发觉,该图斑位于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事情处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建立柴房及泊车场,经执法职员现场核对,该项目于2000年已建成使用,举行建立时所触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
经观察,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不法占用土地的面积共1403平方米土地(合:2.1亩,现状地类:都市1403平方米,方案地类:城镇用地1403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1403平方米切合土地使用总体方案,不法占用的1403平方米土地未发团队土地一切权证书,现使用人是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划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处以21045元罚款。
[泉源:信网编纂:芃芃]
青岛隆和控股提高团体仅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事情处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建立柴房及泊车场,经执法职员现场核对,该项目于2000年已建成使用,举行建立时所触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