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校园周边两家店被曝光
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市场羁系人才干安心!
为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宁静羁系,整治群众身边糜烂和作风成绩。本年以来,罗田县市场监督办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展开校园周边食品宁静成绩专项整治举动,真实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宁静”。现将局部典范案例公示如下:
1、罗田县大河岸镇某超市策划凌驾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8月5日,罗田县市场监督办理局执法职员依法对大河岸镇校园周边某超市举行食品宁静监督反省时发觉,该超市贩卖凌驾保质期的雪花啤酒。当事人的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湖北省市场监督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实用端正》第十三条第(三)项的划定,拟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分。
2、罗田县凤山镇某便宜店策划不切合食品宁静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6月8日,罗田县市场监督办理局执法职员与广电计量检测(湖南)仅限公司一同对凤山镇校园周边某便宜店贩卖的津晶港饼举行现场抽样并送检。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仅限公司检测,向罗田县市场监督办理局出具的津晶港饼的《查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20622414),查验结论:经抽样查验酸价(以脂肪计),标准指示≤5mg、实测值6.8mg,不切合GB7099—2015《食品安举国度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当事人的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划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充公不切合食品宁静标准的食品(津晶港饼3袋)2、充公守法所得183.60元;3、罚款15000元。
泉源:罗田县市场羁系局